总司理“出事”却不公告!董事长:被董秘误导了
发布日期:2024-05-28 21:32 点击次数:109
董事长称我方被误导了。
近日,河北证监局发布了两则行政处罚公告,波及上市公司汇金股份的信披问题。2022年8月,汇金股份时任总司理被政府监察部门留置,公司未进行公告,直到2023年6月,公司才主动向河北证监局供述这一情况,随后公告。
河北证监局合计,这一作念法违犯了信披章程,要对公司时任董事长以及董秘进行处罚。时任董事长则辩称,“不存在违警的主不雅挑升,未实时露馅案涉事项系受时任董秘误导”。
时任总司理被留置未实时公告
2022年8月17日,汇金股份收到邯郸市永年区监察委员会对公司时任董事、总司理郭某凯实行留置的《留置见知书》。2023年6月,汇金股份主动向河北证监局供述郭某凯被留置情况,并于6月15日在《对于深圳证券往返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应的公告》中露馅该事项。
河北证监局暗意,汇金股份的上述行动,违犯《证券法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八十条第一款的章程,组成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违警行动。
把柄《证券法》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章程,上市公司的董事、监事、高等惩处东说念主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实时、公道地露馅信息,所露馅的信息真确、准确、好意思满。杨某宪动作汇金股份时任董事长,是对汇金股份上述违警行动径直进展的主宰东说念主员。杨某宪组织汇金股份主动向河北证监局供述上述违警行动,并组织汇金股份主动进行司帐差错矫正(已另行处理),属于《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(以下简称《行政处罚法》)第三十二条第一项、第三项章程的应当从轻或削弱行政处罚的情形。
记者瞩目到,信钰优配在《对于深圳证券往返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应的公告》中,深交所问询的问题是:“年审司帐师对你公司2022年财务回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钟情见审计回报,强调事项包括公司董事、总司理郭某凯因个东说念主原因自2022年8月起未出席董事会会议,2022年9月任期届满公司换届选举了新的总司理。郭某凯未出席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,未对该次会议审议的2022年半年度回报签署书面证据意见。请讲解郭某凯自2022年8 月起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原因。”
时任董事长称被时任董秘误导
时任董事长杨某宪卓越代理东说念主提倡如下敷陈谈论意见:一是当事东说念主不纯熟信息露馅的法律法子,不存在违警的主不雅挑升,未实时露馅案涉事项系受时任董秘误导;二是当事东说念主并非案涉事项径直进展的主宰东说念主员;三是对当事东说念主的处罚赫然偏重。综上,当事东说念主肯求不予处罚。
经复核,河北证监局合计:一是案涉事项属于《上市公司信息露馅惩处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82号)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七项明确章程应予露馅的紧要事件,当事东说念主明知案涉事项而不予露馅,存在主不雅差错。
二是衔尾当事东说念主职务、事业及试验事业情况,以及当事东说念主对案涉事项的知情情况、在违警行动中所起的作用等情况,当事东说念主为案涉事项径直进展的主宰东说念主员。
三是对当事东说念主的处罚已空洞探究相干情节,相宜过罚十分原则。综上,河北证监局对杨某宪卓越代理东说念主的敷陈谈论意见不予遴选。
把柄当事东说念主违警行动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进度,依据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和《行政处罚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、第三项,河北证监局决定:对杨某宪予以训诲,并处以20万元罚金。
与此同期,刘某超动作汇金股份时任董事会通知,是汇金股份上述违警行动的其他径直包袱东说念主员。把柄当事东说念主违警行动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进度,依据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,河北证监局决定:对刘某超予以训诲,并处以30万元罚金。